中国林业网3月19日讯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要求,林业社保中心为管理服务的10户林业改制企业办理免征三项社会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政策期限为2020年2月至6月。
经测算,在中心参保的10户林业改制企业可免征单位缴费180万元。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此举可减轻企业社会保险负担,支持和推动林业改制企业有序复工复产,纾解企业困难。(谭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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