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林业网3月17日讯 近日,《安徽省林业局 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中国银保监会安徽监管局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林权收储担保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明确提出“各地可借鉴推广安徽宣城市设立林权抵押收储保证金的经验,按照保证金放大一定倍数予以放贷,确保农户林业企业贷款需求,切实防控金融风险”。
宣城市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来,林权发证率达98.8%,广大林农获得了林地的自主经营权。但由于林木生长周期长、风险高,抵押物管理和处置难等问题,制约了林权抵押贷款的发展。为进一步盘活森林资源存量,实现资源变资产,解决林业融资难融资贵难题,宣城市抓住被列为国家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区契机,大力推进林权收储中心建设,全市七个县市区均成立了国有性质的林权收储中心,通过发挥林权收储中心抵押担保、托底收储、经营升值等功能,大大降低了银行业金融机构林权抵押贷款风险,增强了银行放贷信心。2019年,全市林权抵押贷款余额达16.9亿。
一是多措并举成立林权收储中心。旌德县、广德市、宣州区、绩溪县、郎溪县政府先后拿出500万元、600万元、1000万元、700万元、500万资本金注册成立了国有性质的林权收储中心,资本金按1:10放大,为林权抵押贷款提供担保和托底。宁国市采取由市林业局与宁国市中小企业担保公司合作的形式成立林权收储中心,担保总额原则上不超过2亿元。泾县注册成立林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由四个国有林场国有资产及货币出资组建,承担林权收储、林业融资担保、林业社会化服务等职能。
二是规范程序建立风险化解机制。为规范林权收储中心运行,各地林权收储中心规范了林权抵押担保收储程序,制定了林权抵押担保收储流程图、抵押贷款林权收储协议书、林权抵押担保贷款业务管理办法等,明确规定对逾期未还的不良资产,林权收储中心有权通过竞价交易、协议转让、林木采伐或诉讼等途径进行处置。
三是开发新产品延周期降利率。以往一年一贷的贷款周期与林业生产的长周期不对称,严重制约了林业产业发展。成立林权收储中心后,林业部门牵头同合作银行谈判,合作开发3-5年期贷款业务,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不超过30%,部分县林权抵押贷款利率控制在基准利率,符合条件的可申报林业贴息贷款,大大降低了林业经营主体融资成本。
四是引入“五绿兴林·劝耕贷”扩大风险资金池。目前,宣城市林权收储中心资本金累计为3300万元,为扩大风险资金池,宣城市林业主管部门积极引入政银担担保模式,与省农担公司合作,发放“五绿兴林·劝耕贷”。林权收储中心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风险共担”的原则,与农商行、邮储银行、农行合作对林业经营主体开展授信,商定贷款利率最高上浮不超过同期基准利率的20%。安徽省农担公司和地方政府按比例承担80%风险敞口,合作银行承担20%风险敞口,大大降低了银行信贷风险。2019年,宣城市已发放“五绿兴林·劝耕贷”5600万元,用于发展香榧、笋竹两用林、森林旅游等产业。(安徽省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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