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林业网2月26日讯 加强野生动物饲养、繁育、猎捕、经营、利用等管控,是切断新型冠状病毒有效传播重要措施。江苏省宿迁市林业局高度重视野生动物防控工作,主动出击,快速行动,积极应对,认真履行各项职责,打好野生动物管控战。
主动出击,早行动。去年入冬以来,市林业局会同公安、市场监管开展宿迁市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分别对洪泽湖、骆马湖、成子湖、国有林场等野生动物栖息繁衍地、迁徙停歇地、迁徙通道等活动区域非法猎捕、杀害野生动物行为进行巡查;对农产品交易市场、餐馆、土特产品店等非法收购、出售、利用野生动物行为重点抽查;对市区主要治安卡口进入的大客车、厢式货车严格排查;对淘宝网、天猫、京东商城等网络交易平台非法出售、收购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开展技术侦察。共巡查湖区、林区7处,检查集贸市场、农贸市场、餐馆、饭店等30余个,抓获非法猎捕、经营野生动物犯罪嫌疑人20余名,捣毁加工、存储窝点10余处,查获黑翅鸢、雉鸡、野兔、鹦鹉、龟类、黄鼬等野生动物1000余只,对9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有效地打击了非法猎捕、经营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起到了很好的震慑作用。
周密安排,快部署。1月23日,市林业局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局下发《关于落实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措施加强市场监管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加强配合协作,对排查发现的竹鼠、獾等可能携带新型冠状病毒的野生动物饲养繁育场所实施封控隔离,严禁对外扩散,禁止转运贩卖。对来源不合法的、未经审批的野生动物经营行为,依法处置。1月27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和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对野生动物实行最严格的管控,禁止一切野生动物交易活动。各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动物园等野生动物集中活动区域,一律关闭,禁止人员进入。同时,成立了局专门工作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执法监督处、执法支队和自然保护地管理处全力应对。
强化防患,细摸排。为快速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有效集中传播,组织县区对各辖区内的人工饲养繁殖野生动物单位(个人),进行逐一调查摸底,查清当前是否还在饲养,饲养的野生动物种类、数量、用途,是否实现封闭管理以及责任人、联系电话、详细地址等,并登记造册。对当前还有野生动物存栏的驯养繁殖户,上门发放倡议书、告知单、宣传资料,明确监督管理责任人,加强野生动物管控,阻隔疫源疫病传播途径。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共发放倡议书、告知单、宣传资料等5000余份。强化应急值守,主要领导人、带班领导及相关职能处室人员24小时值班。建立日报告制度,每日报告一次检查情况,发生重大异常情况立即报告。
严格管控,强巡查。选派专人参加市农村防控组、社会防控组,负责野生动物饲养繁育交易管控和非法贩卖经营运输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打击。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带队对县区的动物园、森林公园、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开展检查,详细询问了解动物园、养殖场封闭管理、动物隔离、场地消毒等情况,并要求采取强有力措施严防严控,在疫情没有解除之前,继续实行封闭管理,加强消毒和隔离,严禁交易野生动物,严禁非饲养人员接触野生动物,进一步加强巡查检查,确保不遗漏,同时注意巡查检查及饲养人员自身安全。
截至2月18日,宿迁市林业部门累计出动检查人员839人次,出动车辆218台次,已检查人工繁育场所297场次,配合相关部门检查市场545场次,野外巡查790人次,巡查里程7826公里,目前未发现野生动物疫情异常情况。(江苏省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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