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林业网2月20日讯 2月11日,内蒙古专员办党组书记、专员李国臣等对呼和浩特市野生动物管控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听取了呼和浩特市林草局对全市近期野生动物管控情况的工作汇报,对大青山野生动物园、回民区“鸟市”进行了实地检查。
1月26日起,呼和浩特市先后印发了《呼和浩特市林业和草原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呼和浩特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管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呼和浩特市林业和草原局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呼和浩特市农牧局关于全面加强野生动物管控工作的公告》,全市林草系统负责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和防控的相关工作人员全部上岗到位,全面加强值班值守和日常巡护检查,落实行业疫情防控责任,重点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在全国疫情状态解除前,暂停全市范围内野生动物观赏性展览,暂停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出售、购买、利用、运输等行政许可审批。二是加大对辖区内野生动物驯养繁育、运输、经营加工、集贸市场、超市、餐饮等各类野生动物经营场所的监督检查,建立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及经营加工企业管理台账,严格落实管理责任,并持续开展拉网式循环排查检查活动。截至2月11日,累计出动人力1093人次,排查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83家次、陆生野生动物经营加工场所32家次、野生动物买卖交易市场78家次、餐饮行业214家次,要求各类型野生动物驯养繁育场所立即停业,严禁外部人员流动参观,对饲养场所实施隔离,采取封闭式管理和定期消杀防疫措施,加强疫源疫情监控。三是组建市级野生动物管控工作督导组,对各旗县区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重点督导。四是全面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实行日报告制度,截至目前,未发现异常情况。五是按照公安部关于开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专项行动的部署,积极开展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打击非法经营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行为,杜绝猎杀、交易、食用野生动物现象发生。六是全面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法》宣传,倡导健康饮食,增强人民群众保护自身安全的健康意识。七是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每天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自治区林草局定时报告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野生动物交易市场及疫源疫病摸排检查情况。
督查组对呼和浩特市工作开展情况给予充分肯定,并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持续保持野生动物管控工作的高压态势,同时,加强一线人员的自身防护工作。(内蒙古专员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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