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林业网2月18日讯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根据省森林公安局、州公安局疫情疫源防控工作的安排部署,云南省怒江州森林公安机关主动作为,坚持“疫情在前、警察不退”,发扬怒江公安铁军的坚守奉献精神,按照州公安局“五个始终坚持”的要求,多措并举,积极开展疫情疫源防控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积极作为。接到上级机关疫情防控工作指令后,州森林公安局及时转发上级有关文件,全州森林公安机关启动一级响应和二级勤务模式,取消春节假期,加强值班备勤,采取有力措施深入开展打击野生动物非法贸易防控疫情专项工作。
二是进村入户,深入宣传。坚持警民同心,共同阻击疫情疫源,党员民警带头,进村入户,开展野生动物保护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引导群众树立健康的饮食观,禁止非法猎捕、杀害、运输、买卖和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要求他们切实增强野生动物保护意识、维护生态平衡,积极响应国家号召,主动配合疫源疫情排查工作,增强自我防护意识,积极检举、揭发破坏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在怒江电视台、怒江传媒微信公众号、怒江州森林公安局官方微博发布保护野生动物倡议书。
三是加强排查,切断疫情疫源。州、县森林公安民警及时深入到农贸市场、餐饮行业、快递行业、花鸟市场、野生动物人工驯养繁殖场所进行全面清理排查。全面禁止辖区内人工驯养野生动物交易流通,加强对驯养野生动物的管控。动员群众不猎捕、不伤害、不购买、不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从源头上阻断新型冠状病毒。同时运用警务核查系统,核查涉林新型冠状肺炎感染风险人员。
四是防范在先,创新工作模式。与餐饮、酒店、物流、快递等行业签订承诺书,承诺在其经营场所内杜绝发生捕杀、收购、藏匿、运输、携带、经营和交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违法行为,不使用任何方式、任何工具猎捕野生动物,不食用、不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同时,深入自然保护区探查野生动物栖息地,摸排林区治安隐患,巡查林区森林资源保护情况,探查林区内是否存在影响野生动物生存和非法猎捕、杀害、食用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
五是严格执法,严厉打击。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充分发挥森林公安警种优势,采取最严格的措施,切实履行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职责,坚决打击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贩运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非法经营加工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和一般野生动物非法贸易等违法犯罪活动。
截至2月11日,全州森林公安机关共开展联合整治行动72次,出动警力947人次,出动警车154辆(次),共检查野生动物活动区域18处,检查花鸟等重点场所44处(次),检查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104家,检查餐饮场所314家,检查农贸市场121家,查处林政案件6起,收缴疑似活体41只,竹鼠死体2只,收缴猎具32个。开展普法教育129场(次),发放宣传、普法材料2513份,未发现销售野生动物的市场和餐馆。(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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