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林业网2月17日讯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后,云南省昭通市林草局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防控工作要求,积极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抓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和野生动物管控工作。及时印发《昭通市林业和草原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紧急通知》和《关于转发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管控的紧急通知》等文件,成立了市林草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责任,认真履职尽责,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疫情联防联控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有序开展。截至1月30日,全市152家(有证开展养殖的114家、有证未开展养殖的38家)人工驯养繁育野生动物场所已全面清理排查,并发放野生动物管控告知书,关闭了野生动物观赏展演场所,做好场所防疫,对出入人员,车辆及有关物品实施强制消毒。
二是强化督查检查,严厉查处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全市森林公安局机关充分发挥冲锋在前、不畏艰险、攻坚克难的作风精神,制定印发了《关于依法打击整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积极开展大清查、大整治、严密防范阻疫源。截至2月7日,全市共开展联合行动180次,出动警力2403人次,车辆569台次,检查餐馆1391家,检查野生动物活动区域216处,检查花鸟、古玩等重点市场场所136处,检查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312家(次),检查农贸市场430处,检查物流场所30家,拆除野生动物广告招牌8个,清理网上违法信息4条;查处林业行政案件36起,处罚违法人员11人,林政罚款11700元,收缴野生动物253只(头),救助野生动物15头(只);立案2起,破刑事案件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人。媒体宣传报道32次,开展普法教育690次,发放宣传、普法材料6933份。按照1月26日全市森林公安机关疫情防控工作紧急视频会议精神,已责令152家经营利用、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停止一切野生动物经营活动,有效震慑和打击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是抓好自我防范,做好值守安排。2月1日,市林草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瑾到机关各科室和下属事业单位了解了干部职工在疫情期间的心理状况、工作状况和身体状况。按照要求,全市林草系统干部职工每天报告与有湖北省(特别是武汉市)旅居史及密切接触史的所有人员身体情况,并由市林草局及时上报省林草局和市指挥部办公室,目前全市林草系统干部职工有24人因从疫区返昭等原因在家自我隔离观察。为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机关党委严格按照市委和党组要求,及时印发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党员带头值班值守工作的通知》,将所有在岗党员进行排班,实行每天两人两班值守制,对进出单位人员和车辆进行严格登记并做好进出人员体温测量工作,以网格化管理、地毯式排查做实疫情联防联控工作,确保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全市林草系统干部职工主动学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知识,最大限度减少会议、减少人员聚集活动、减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做好个人及家人安全防护。2月7日,昭通市林草系统召开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市林草局党组书记、局长谭德勇再次安排部署了疫情防控工作。
四是抓好野生动物科普宣传和宣传口径统一。加大野生动物保护法宣传力度,通过微信公众号和媒体向广大市民宣传,正确引导,摒弃陋习,坚决杜绝贩卖、食用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截至2月10日,共转载和发布野生动物保护和疫情防控宣传信息53篇。统一宣传口径,规范宣传内容,严格审核把关,及时发布准确、权威信息。做好舆情监测和处置,确保舆情平稳、林(草)区稳定。全市林草干部职工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在微博、微信(微信群)、朋友圈、QQ、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和社交平台传播涉及疫情防控工作的文件、方案、计划及相关工作等信息,对违规传播者将严查严处、绝不姑息。(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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