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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出台科学绿化实施意见:城乡建设须最大限度避让古树大树

苗优信息网 https://article.ymebuy.cn 2022-02-20 16:59 出处:南方都市报 编辑:@优苗小苏
近日,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在官网上发布《广州市关于科学绿化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文。《意见》明确指出,确保绿化面积只增不减,城乡建设必须做好树木保护,最大限度避让古树名木、大树,迁移砍伐树木

广州出台科学绿化实施意见:城乡建设须最大限度避让古树大树

近日,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在官网上发布《广州市关于科学绿化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文。《意见》明确指出,确保绿化面积只增不减,城乡建设必须做好树木保护,最大限度避让古树名木、大树,迁移砍伐树木要开展绿化专家论证并征求公众意见。

确保绿化面积只增不减

目标“300米见绿、500米见园”

《意见》规定,要高标准编制全市绿地系统规划,公园绿地规划要实现居民出行“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目标。新增公园绿地优先向绿地服务水平低、人口密度高的地区布局。市政设施规划应集约节约用地,最大限度地增加配套绿化面积,确保绿化面积只增不减。

如何增加绿化面积?《意见》提出合理拓展立体绿化,多途径挖潜增绿。《意见》提到,积极探索立体绿化政府奖励和补贴形式,推广阳台、屋顶、墙面、架空层等立体绿化,拓展绿色空间。通过建设用地腾挪置换、拆违建绿、留白增绿、见缝插绿、农用地转用等方式加大增绿力度,留足绿化空间。利用建筑退线、滨水、街旁、桥下等低效空间,见缝插针推动口袋公园建设,弥补老城区绿化短板。对半年以上不开发的土地,采取分类临时绿化措施,增加城市绿量。

在增加城市绿量的同时,《意见》还重点提出加强保护规划。具体包括:探索将有历史文化特色的历史名园、古树名木、林荫道、绿化广场纳入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范畴;城市更新中禁止随意迁移砍伐老树和有乡土特点的现有树木,不随意改建具有历史价值的公园;保护城市绿地和乡村风水林、风水树等。

此外,《意见》还明确,杜绝“大树进城”“一夜成景”等急功近利行为,避免片面追求景观化,搞绿化的面子工程、形象工程。

建立树木电子档案和“树地图”

最大限度避让古树名木、大树

《意见》规定,针对城乡行道树、大树、古树名木,逐步建立电子档案和“树地图”。探索古树名木原地保护新模式,实行古树名木挂牌保护,及时抢救复壮,建设古树(大树)公园、古树(大树)保护小区,保护修复古树名木、大树及其自然生境。同时,按照“预防为主、综合防治”原则,健全树木病虫害专业防治机制,实行“树医生”管理。

《意见》规定,城乡建设必须做好树木保护,最大限度避让古树名木、大树,建设项目应在设计方案中编制树木保护专章。涉及下列树木迁移、砍伐审批,应开展绿化专家论证并征求公众意见:按《广州市绿化条例》规定,确需迁移古树名木、古树后续资源的;同一个工程项目需迁移、砍伐大树10株以上的;申请迁移、砍伐城市道路、公园绿地的树木50株以上或者城市道路、公园绿地以外的绿地树木100株以上的。

此外,《意见》还提出完善数字绿化平台,加强智慧管理,实现公园、行道树、古树大树等绿化资源“一张图管理”,组建智慧“林长制”指挥中心,实现智能联动,为城市绿化保护、建设、管理提供有力支撑。

居民区周边避免易致敏树种

道路绿化树种应安全易管护

《意见》对选择绿化树种草种作出了规定,防止“乱种树”现象。《意见》提出积极采用榕树等优良乡土树种为骨干树种和基调树种,以及乡土草种进行绿化,审慎使用外来树种草种。

居民区周边要兼顾市民健康因素,避免选用易致人体过敏的树种草种。江河两岸、湖库周边要优选抗逆性强、根系发达、固土能力强、防护性能好的树种。海岸带要优选耐盐碱、耐水湿、抗风能力强的深根性树种和红树林树种。水土流失和水源涵养地区要选用根系发达、枝叶茂盛、固土保水和涵养水源能力强的树种。道路绿化应选用适应道路环境条件、生长稳定、吸尘降噪、生态景观功能好、安全易管护的树种,并注重乔灌草的合理搭配。加大乡土树种草种采种生产、种苗繁育基地建设力度,避免长距离调运绿化种苗。选择适度规格的苗木,除必须截干栽植的树种外,应使用全冠苗。

针对广州高温持续时间长、台风多的特点,《意见》提出规范道路绿化标准,根据道路宽度和类型,科学配置安全、美观、易维护的植物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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