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林业网2月12日讯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辽宁省各级林草主管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国家林草局工作部署,第一时间启动了防范应对措施,落实责任,强化管控,全省林草系统抗疫工作有序推进。
出动25615人巡护监测,未发现野生动物疑似疫情病例。从1月23日起,充分发挥全省51个(国家级32个,省级19个)省级以上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点作用,调动护林员、国有林场职工、保护区工作人员和各级监测站人员参与监测。重点监测野生动物集中分布区、野生动物与人类易于接触区。并根据野生动物的活动规律,结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流行特点,开展野生动物传播疫情风险和趋势分析,为防控决策提供依据。各疫源疫病监测点一旦发现陆生野生动物疑似疫情病例,要求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并第一时间按程序以快报形式上报,确保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截至2月3日,全省共组织25615名监测人员每日开展1-2次野外巡护监测,全省未发现野生动物疑似疫情病例。
封隔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2095处。坚决做好所有人工繁育场所封控隔离措施。全省及时组织各市对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进行全面排查检查封隔,督促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单位做好隔离、清洁、卫生消毒、监测检查和疫病防范等工作,对野生动物饲养繁育场所,实施严密的封控隔离,严禁对外扩散。截至目前,全省共封隔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2095处,存栏丹顶鹤、梅花鹿、野猪、狐狸等野生动物57.45万头。
一律禁止野生动物猎捕和运输。强化野外巡护看守,严禁猎杀、运输野生动物。省林草局及时组织各地对本区域内的野生动物巡护看守部署情况进行彻底检查。在疫情期间,除科研等需要外,一律禁止野生动物猎捕和运输,并增派力量对本区域内的野生动物集群活动区、候鸟越冬地、迁飞停歇地、迁飞通道等划片分区,加密巡护,责任到人;彻底清除网、套等各类非法猎捕工具,从严惩处非法猎捕野生动物行为,严厉打击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现象。
加强野生动物经营场所执法检查,累计出动27131人次。省林草局组织各级林草部门主动联合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部门,加强对集贸市场、花鸟鱼市场、超市、网络销售野生动物和餐馆饭店经营野生动物菜肴等各类野生动物经营场所的执法检查,逐一排查,严厉查处非法经营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行为,禁止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交易,严禁展示展演野生动物,关闭野生动物园,坚决消除疫病传播风险。截至目前,全省累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27131人次,出动执法检查车辆7075台次,检查野生动物经营利用场所、人工繁育场所、野生动物交易市场、超市、饭店等3261处,关闭野生动物园26处。
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全省森林公安机关出动警力1772人次,检查野生动物重点场所1076处。坚决打击乱捕滥猎和非法经营野生动物及产品行为。全省各级森林公安机关民警立即取消休假,返回单位所在地24小时待命。从1月27日起,组织全省各级森林公安机关强化联合执法检查,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省森林公安局分4组到各市对当地打击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行为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和实地指导。同时,各地森林公安机关迅速响应、积极联动,有针对性地开展了一系列清查行动,取得显著成果。截至目前,全省森林公安机关共出动警力1772人次,检查野生动物重点场所1076处,办理和移交野生动物案件3起,抓获2人,收缴野生动物154只,收缴各类疑似野生动物制品300余件。
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全面实行网上审批。疫情发生后,省林草局按照省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部署,进一步优化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工作流程和工作程序,全力推行“网上办”、“不见面审批”等工作方式。原则上按照省政府服务中心要求,暂停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线下服务,确需办事的群众,积极引导通过“邮寄材料、网上申报”的方式实现“不见面审批”。主动向社会公布办事咨询电话,耐心做好说明解释工作。
强化宣传教育,发放宣传单40465张。组织各级林草主管部门加强陆生野生动物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在各类农贸市场、人工繁育场所、社区、村屯、饭店和主要道路入口等进行野生动物管控的宣传,提高防范意识。截至目前,全省共发放宣传单40465张,悬挂宣传条幅2494幅,张贴禁止野生动物交易公告3498张,发放给养殖户一封信10110份,张贴宣传海报798张,发放倡议书1000份,发放疫情防控手册1000份,出动宣传车113台次。(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
抗击疫情 辽宁省林草系统在行动
中国林业网2月12日讯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辽宁省各级林草主管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国家林草局工作部署,第一时间启动了防范应对措施,落实责任,强化管控,全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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