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林业网2月7日讯 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各级组织按照上级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大野生动物的监管力度,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目前没有发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行为和疫病疫情,取得初步成效。
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工作重点。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国家林草局、省林业局关于加强野生动物市场监管、关于做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通知要求,严防病毒通过野生动物传播,压实属地管理责任,该区专门成立陆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和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林业相关科室和基层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执法中队。明确的工作重点是:加强野外巡护,重点是对辖区内已经办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的经营单位开展全面巡查;加大监测力度,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落实管控措施,对已批准的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及其区域实施封控隔离,督促经营单位落实消毒免疫等卫生防疫措施;强化执法巡查,对输入性野生动物进行溯源排查、从严监管,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加强野生动物执法巡查,严厉打击非法猎捕、贩卖、经营利用野生动物行为;加强科普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的宣传,引导公众增强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
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家喻户晓。为认真贯彻执行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的公告精神和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和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的紧急通知精神,该区迅速做好宣传工作,第一时间传达到位。首先编发短信。对饲养繁育野生动物场所负责人编发短信,让他们了解目前形势和政策。其次悬挂横幅。在主要农贸市场、步行街悬挂横幅,提醒广大群众严禁非法养殖、加工、经营各类野生动物,不要接触、购买和食用野生动物。第三发放公开信。该区各镇(街)除通过流动宣传车广播外,还把含有野生动物监管内容的公开信发给群众,如罗塘街道给广大市民的信印发近4万份,其中第四条就明确严禁非法养殖、加工、经营各类野生动物,不要接触野生动物,并设立监督电话。三水街道大杨村给村民的信中倡议不碰野味、不吃野味。
深入走访调查,压实传递责任。首先是深入已经办证的野生动物养殖场所。为把上级精神迅速落到实处,1月28日,该区分组对野生动物养殖单位开展了一次现场监测实地调查,共调查了17家持有驯养繁殖许可证单位,其中2家为观赏性野生动物,即溱湖国家湿地公园和溱湖动物园,现已闭园,其余15家为经营利用类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类养殖场所中,1家为驼鸟场,已1年多未养;其余13家都是养殖黑斑蛙,处于冬眠期。在调查的基础上,林业执法中队负责人对所有养殖场负责人进行了谈话提醒,在养殖场,负责人还现场签订了承诺书,承诺:对养殖场地设施等就地封存;对养殖场地进行一次全面消毒;对饲养的野生动物全面禁售。如违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其次是排查非法养殖场所。为进一步排查出非法养殖野生动物的场所,按照泰州市林业局视频会议精神,该区迅速将排查任务分解到所属的7个自然资源所,各所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到村入户排查,如张甸镇印发野生动物调查表发给村,请村组干部组织调查填报,目前调查仍在进行之中。第三是每日巡查农贸市场及周边。为了进一步落实国家三部门下发的公告精神,该区林业中队人员分组对主要农贸市场动物销售摊位进行了巡查,从近几日巡查情况看,无任何销售行为。
做好信息上报,及时跟踪督办。按照上级要求,该区安排专人每日做好信息上报工作,执法中队及时安排人员跟踪督查,确保野生动物管控措施落到实处。尤其要做好国家级疫源疫病监测点的监测上报工作,溱湖国家湿地公园已安排专人24小时跟踪监测,及时上报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控信息。从目前上报的情况看,共监测到野生动物14种,计2520只,未有动物疫病情况发生。(江苏省林业局)
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多措并举加大野生动物监管力度
中国林业网2月7日讯 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各级组织按照上级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大野生动物的监管力度,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目前没有发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行为和疫病疫情,取得初步成效。 成立领导小组,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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