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政府网8月10日讯 福建省建宁县“因场施策”、多措并举处置在养野生动物,已全部完成23家以食用为目的驯养野生动物退养转产转岗,取得明显实效。 “因场施策”的主要做法是:一是对2家梅花鹿养殖场、2家棘胸蛙养殖场和13家黑斑蛙养殖场分别纳入家禽家畜和水生动物管理并移交县农业农村局;二是对1家有药用价值的尖吻腹(五步蛇)
养殖场依法将“食用”目的变更为“药用”,做好许可证件或文书变更、换发,同时给予一定的补偿;对1家蓝孔雀养殖户将“食用”目的变更为部分“展示、观赏”和部分无害化处理,同时给予补偿每头100元;三是对1家竹鼠养殖场予以退出养殖并按照75元/公斤进行补偿,对1家豪猪养殖场予以730元/头进行补偿,同时对以上两家养殖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退养各奖励1万元;对1家未办理驯养繁殖许可证的竹鼠养殖场予以70元/公斤进行补偿;对1家未办理驯养繁殖许可证但有合法种源证明的豪猪养殖场予以700元/头进行补偿。(福建省林业局)
福建省建宁县“因场施策”处置驯养野生动物显实效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政府网8月10日讯 福建省建宁县“因场施策”、多措并举处置在养野生动物,已全部完成23家以食用为目的驯养野生动物退养转产转岗,取得明显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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