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受东莞市高埗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的委托,就“2019-2022年高埗镇南面绿化养护项目(重新招标)”项目(项目编号:441900-33-201910-3321204-0009)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441900-33-201910-3321204-0009
项目名称:2019-2022年高埗镇南面绿化养护项目(重新招标)
项目联系人:梁锡恩
联系方式:0769-21682660-807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东莞市高埗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东莞市高埗镇高龙大道西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黎先生 0769-81302002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用户需求明细
一、商务要求
★(一)承包期限:2019年12月3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共计3年。
★(二)报价
1、预算价:总金额为人民币¥6,144,921.89元。
2、报价方式:
○报价应包含服务费、各种税务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费用等全部费用 (含一切必须的辅助材料费用)等。
○合同总价包括国家规定的所有税费及与项目相关的所有费用。
○投标人应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
★(三)付款方式:
合同生效后从第二个月起每月20日前,采购人按实际工程量向中标单位支付上月的承包费。(每月承包费须经采购人现场考核评分,根据评分结果是否须扣除罚款的情形确定实际应付款数额后支付;付款时中标单位应出具与实际应付款数额相符的发票,否则造成不能按时付款的责任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二、项目概况
1.承包范围:本项目包括高龙路、颐龙路、创兴路南、振兴南路、高富街(包括一至五横路)、高埗大道南、江城路、绿化路、外经工业园、莞潢中路、莞潢南路、育才路、四水厂路、文化广场绿化、文化广场环卫、江滨公园绿化、江滨公园环卫、高埗大桥(旧址)公园绿化、高埗大桥(旧址)公园环卫、“一环”上江城段绿化、“一环”上江城段环卫、南面大堤、南面大堤草皮绿化的日常养护管理。
2.承包面积:养护总面积共约322710.85 平方米,其中环卫保洁面积约为71216.34平方米,草皮的面积48994.48平方米。
3.签订合同后三个月内,中标单位须按采购人要求对管养范围内的树木进行一次大修剪。
★4.中标人必须积极配合与上一服务单位的移交工作,以项目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移交,移交后中标人的养护服务必须达到本项目用户需求要求的绿化养护质量标准。
三、项目人员、设备要求
★1、人员要求
熟练的绿化养护工人不少于30人,环卫工人不少于5人,项目负责人1名(园林专业专科或以上,具有园林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2、设备要求
配备核载6吨以上绿化用洒水车1台、高空作业车2台,垃圾清运车1台、高压手推式打药机1台、巡查车1台(管理专用车)、剪草机2台、修边机12台、绿篱机3台。
注:上述人员及设备均须作出单独承诺中标后十个工作日内提供完整资料。
3、养护要求
1)绿化养护质量标准按一级标准进行管理。其基本标准为:
1.园林绿化养护单位要制订完善的养护技术方案,建有工种齐全和固定的养护队伍,绿化养护技术措施完善,管理到位、得当,植物修剪科学合理,达到黄土不露天,绿地总体景观好。
2.园林植物
2.1草坪植物生长旺盛、叶片健壮、色泽纯正、无杂草,高度控制在6厘米以内,无裸露地面,无成片枯黄,枯黄率控制在1%以内;其他植物的新梢粗壮、叶片健壮、叶色纯正,无枯枝败叶。
2.2乔木树冠完整、美观,生长旺盛,开花结果正常,修剪科学合理,无死株、缺株。行道树的体量、高度基本保持一致,倾斜率小于3%。
2.3 花灌木生长旺盛,株型完整、丰满,开花适时,花繁叶茂,花后修剪合理、及时。木本地被植物生长旺盛,覆盖率达到99%以上,无杂草,无死株、缺株。
2.4花坛、花带、花台植物生长健壮,花大艳丽,整齐有序,定植花木花期一致,开花整齐、均匀,无残缺,无杂草,修剪及时、得当。
2.5绿篱生长旺盛,修剪整齐、合理、无死株、断垄,无高草杂草,无明显病虫害症状。
2.6藤本植物生长旺盛,开花适时,应根据不同植物的攀缘特点,及时采取相应的牵引、设置网架等技术措施,视攀缘植物生长习性,覆盖率不低于90%。
2.7草本花卉生长旺盛,株型匀称、完整美观,开花适时,花繁、色正,开花时覆盖率达到95%以上,无杂草;花后需修剪的,修剪合理、及时。
2.8草坪及地被植物整齐,草坪的绿色期不少于280天,覆盖率99 %以上,经常除杂草和松土,除杂草松土时要保护根系,不能伤根造成根系裸露,杂草的覆盖率不超过1%,无积水,修剪及时、合理。
2.9水生植物生长旺盛,开花适时,生长范围符合景观要求。
2.10及时清理死苗,一周内补植回原来的植物种类并力求规格与原来植株接近,以保证优良的景观效果。草坪补植或改植后一个月内覆盖率达到98%以上,其他植物补植或改植的成活率达到100%。
2.11病虫害控制及时、有效,园林树木无蛀干害虫的活卵、活虫,叶片上无虫粪、虫网,被害植株不超过3%,被害叶片不超过叶片总量的1%。有害植物的危害得到及时治理。有害植物的危害得到及时治理。在园林病虫害的防治中,选用低毒高效的无公害化学农药及生物农药,推广使用物理防治和利用天敌的生物防治防治方式,禁止使用高度农药。
2.12每年10月份前要将所有乔木树身粉刷白灰水(定高一米),作为防治病虫害处理的一种方式。
2.13乙方须做好病虫害防治工作,根据各种植物的寄生对象做好病虫害的预防及预报,及时采取防治措施;做好绿化除四害及防白蚁、红火蚁工作,确保养护范围内的绿化不受侵害,四害密度控制在全国爱卫规定的标准之内。
3.绿化保洁
3.1每天上午7:00时前完成绿地的清洁工作,做好保洁,保洁时间为7:00-19:00,共12小时。绿地整洁,无杂物、无白色污染(树挂),对绿化养护产生的垃圾(如树枝、树叶、草屑等)、绿地内水体的杂物,重点地区随产随清,其它地区日产日清,做到巡回保洁。
3.2 绿地绿化完好,无堆物、堆料、搭棚、乱张贴、涂乌、乱挂乱拉、焚烧杂物,树干上无钉拴刻画等现象,绿地边线以外2米内的荒地的保洁工作到位,不能出现垃圾连片的地方(特别是花生壳、瓜子壳)或出现鼠洞、蚁穴、蚊蝇孳生地。行道树下距树干2米范围内无堆物、堆料、圈栏或搭棚设摊等影响树木生长和养护管理的现象。
4.园建设施
4.1园路、坐椅、井盖、绿道标线等园林设施完整、安全,维护及时,并按合同要求及时翻新。
4.2喷淋系统要及时检修,保证喷头正常喷水,不发生管道漏水现象。
5.施肥
5.1提倡应用平衡施肥技术,肥料的种类及数量应根据植物种类(品种)、生长发育阶段及观赏特性不同而确定。生长期应施氮肥为主的完全肥,发育期应增施磷、钾肥。每次施肥量应考虑施肥方法。施肥应以有机肥料为主,无机肥料为辅;不应长期在同一地块施用同一种无机肥料,以免破坏土壤的理化性状。
5.2施肥要求:乔灌木每年不少于2次,2—3月和9—10月重点进行施肥,有机肥和无机肥结合,每次2—3千克/株,对角埋施,新种、补种、生长势弱树木可适时适量多施;观花灌木每年不少于4次,每次0.5千克/株;成片花卉每月撒施复合肥1次,每次0.15千克/平方米,每年根据其长势和覆盖率情况适当施基肥1—2次,每次0.5千克/平方米;绿篱每年撒施复合肥不少于2次,每次0.15千克/平方米,每年根据其长势和覆盖率情况适当施基肥1—2次,每次0.5千克/平方米;草地、地被每年不少于4次,每次施尿素0.1千克/平方米。
5.3施肥应避免在雨天进行。其中,根外追肥宜在清晨或傍晚进行,浓度一般不宜大于1.5‰。除根外追肥外,肥料不得触及目的植物的叶片。
中标人施肥前应提早三天通知采购人到场监督,该次施肥的购肥发票应交给采购人备案,购肥发票反映的肥料用量作为评定中标人有否按约定履行施肥义务的依据,如中标人拒交相关购肥发票的,采购人有权拒付当期养护费用。
6.淋水要求:旱季一般乔木2—3天淋水1次,新补植乔木,淋好定根水后,1周内每天淋水1次;单丛灌木、成片花卉、绿篱一般1—2天淋水1次,补植后一周内每天淋水1次,施肥和补植需加强淋水;草地、地被一般每天淋水1次。雨季根据天气情况适当调节。
7.苗木修剪
7.1自然形乔木每年不少于2次,造型乔木每年不少于6次。主要修剪内膛枝、徒长枝、病虫枝、交叉枝、下垂枝、扭伤枝及枯枝烂头等。庭荫树的分枝点应随着树木生长逐步提高,树冠与树干高度的比例应在7:3至6:4之间。行道树在同一路段的分枝点高低、树高、冠幅大小应基本一致。
7.2自然形灌木每年不少于2次,造型灌木每年不少于6次。灌木修剪应促进枝繁叶茂、分布均匀。花灌木修剪要有利于短枝和花芽的形成,遵循“自下而上、先内后外、去弱留强、去老留新”的原则进行修剪。
7.3绿篱修剪一般按造型修剪的方法进行,按照规定的形状和高度修剪。每次修剪应保持形状轮廓线条清晰、表面平整、圆滑。修剪后新梢生长超过10厘米时,应进行第二次修剪。
7.4草坪修剪要促进分枝,加速覆盖功能,修剪高度应保持在6厘米以内,当草高超过6厘米时必须进行修剪。
7.5休眠期修剪以整形为主,可稍重剪,生长期修剪以调整树势为主,宜轻剪。修剪要避开树木伤流盛期。绿化修剪后的枯枝干叶等,在修剪当天及时清理运走,并及时清除灌木丛上的修剪枝,苗木落叶当天及时清扫保洁。
8.浇灌
8.1浇灌的实施应科学、合理、宜采用喷灌或滴灌等节水方式。对于花坛及道路分车带内植物,在干旱季节,可进行叶面喷水。在花芽分化时应适当控制浇灌量,以免园林植物徒长。
8.2日浇灌的时间应根据季节与气温决定,并注意控制水温与表土温差不宜太大,以免造成根系伤害。夏秋高温季节,浇灌应避开中午烈日,宜在10时之前或16时之后进行;冬季及早春,宜在10时至16时之间进行。用机械进行浇水时,不宜在交通繁忙时段进行。
8.3喷灌时应确保喷水的有效范围与园林植物的种植范围一致。
9.每逢节假日,如春节、元旦、五一、国庆节等或某些特别日子,能按上级要求完成特别安排的工作。
10.防止意外及修复工作包括防台风、防汛、防寒等以及防止其它因素对绿地造成的损坏等,并定期巡视挡土墙及边坡,防止滑坡。由于不可抗力(如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造成的绿化景观损害,中标人应在12小时内或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设定的时间内及时完成现场清理和恢复原状的工作,并应以合同附件的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可行的解决方案;未能按要求及时完成清理、恢复原状工作的,当月考核评分档次为差;在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设定的恢复原状时间内,受损害部分的绿化景观(不包括环境卫生)将不列入考核评分范围内。
4、考核办法:
检查考核工作由采购人负责组织实施。综合月度考评分按百分制打分。为了更好提升东莞市高埗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直管项目的绿化水平,能够更好体现人性化、科学化管理,同时能督促养护单位做好日常的养护工作,日常考核的分值(每月日常巡查评分不少于3次,取平均分作为日常评分)比例占月评总分值的60%,月检分值占月评总分值的40%。
1.日常检查考核办法
日常巡查考核工作由采购人根据日常养护工作需要,对各养护单位的日常养护工作,包括淋水、施肥、除杂草、树木修剪、防治病虫害、除四害等养护工作进行检查,每天对监督范围内道路进行全面巡查。现场检查发现存在的问题,予以整改通知,并将有关情况上报。整改通知书由采购人下发,由养护单位分管副经理签名确认需整改内容,并书面承诺完成整改的措施和时间,加盖公司公章后交回采购人。日常巡查考核参照《东莞市高埗镇园林绿化养护现场考核评分标准》(详见附件2)内容进行考核评分,采购人监督人员负责将每周日常巡查考核评分结果告知养护单位,日常巡查考核评分占月度检查考核总评的60%(每月日常巡查评分不少于3次,取平均分作为日常评分)。
2.月度检查考核办法
月度检查考核工作由采购人负责组织实施,对各直管绿化养护单位的养护工作及月度养护效果进行检查考核,按照《东莞市高埗镇园林绿化养护现场考核评分标准》(详见附件2)内容进行考核评分。月检内容包括:一是养护单位要按照每月的工作计划内容及进度,正确填写《日常养护作业记录表》,月检当日由月度检查小组成员查阅相关记录资料是否齐全,并按规定评分;二是对检查路段进行抽查和专项检查,尤其是对日常巡查时发现的养护问题进行重点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及评分,并由采购人现场拍照留证;三是月检结束后当场总结月检情况,告知养护单位在月检时发现的问题,并要求养护单位签名确认及限期内完成相关问题整改,告知养护单位下个月工作重点。月检现场考核现场评分,月度检查考核评分占月度检查考核总评的40%,并结合日常巡查考核评分计算该路段当月考核最终评分,考核评分未能达到“好”评级的,按照合同规定予以养护费扣减处理。每月月度考核结果由采购人单位撰写《绿化养护月度结果通报》,详细列明该路段考核情况和存在问题,并及时下发到养护单位。
3.月度综合考评实行不定时、不定人检查,每月按百分制打分,分:好[100分-90分(含90分)]、中[90分-60分(含60分)]、差(60分以下)三个档次,得分属好的为达标,不扣减当月养护费;属中的,每扣一分罚1000元;属差的(60分以下),情况严重的,视情况的严重性,扣除当月养护费50%以上,100%以下(含100%)。月度综合考评属差的合同期内累计三次,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4.检查评分标准:按《东莞市高埗镇园林绿化养护现场考核评分标准》(附件2)执行。
5、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后从第二个月起每月20日前,采购人按实际工程量向中标单位支付上月的承包费。(每月承包费须经采购人现场考核评分,根据评分结果是否须扣除罚款的情形确定实际应付款数额后支付;付款时中标单位应出具与实际应付款数额相符的发票,否则造成不能按时付款的责任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2.本承项目的管养经费由政府财政拨款,如因政策的影响,拨款未能及时到位,养护单位不得以此为由而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否则,采购人按规定扣取违约金。
6、其它要求:
★1.投标人必须承诺如中标在接到进场通知十天内在承包项目范围即高埗镇区域内设立固定的办公场所。
★2.投标人必须承诺拟投入本项目的养护人员,男性养护员年龄不得超过60岁,女性养护员年龄不得超过50岁。
7、环卫保洁标准
(一)环卫清扫保洁要求
1、每日清扫保洁时间为5:00-23:00,7:00前完成第一次普扫,14:00前完成第二次普扫,19:00前完成第三次普扫,其余时间对道路实行巡回保洁,保证路面干净见本色。
2、公园、广场人行道板和路缘石等要采用机动灵活的小型高压冲洗车辆或手推式扫(洗)地机进行冲洗,全面清洗每周不少于1次,确保路面无垃圾、无污渍、见原色。
3、中标人一旦发现乱倾倒垃圾行为应立即制止并向采购人报告。
4、中标人在清扫保洁过程中应遵守国家、广东省、东莞市及高埗镇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有关规定。
(二)清扫保洁工具和设施要求
1、本项目要按甲方要求具备足够的机械设备及工具数量,密封手推车7辆。
2、环卫作业车辆必须为全新购置的车辆,清扫用车必须为电动车,数量和标准不得低于采购人的要求,设备要求性能良好、能正常运作,设备均需提供发票和权属证明、车辆行驶证(含副页,必须在年审有效期内),所有车辆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及规定。
3、中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中所列设备中标后必须用于本项目,不得挪作其他项目使用。如中标人需更换设备的,其标准不能低于采购文件规定,并需报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
4、环卫作业用车辆、垃圾手推车每天清洗1次,环保桶、果皮箱等垃圾收集容器每2天清洗不少于1次,以上设施残旧、破损、丢失要及时翻新、更换,不得使用敞开式、裸露式垃圾收集容器。保证以上设施干净整洁,无倾斜、歪倒、缺损等现象。
5、镇属清扫保洁范围的垃圾容器(果皮箱、分类桶等)由采购人负责购置,中标人负责安装并做好日常维护。如垃圾容器丢失、损坏等,中标人有责任及时通知采购人更换并有义务协助安装好。
(三)清扫保洁人员要求
1、根据当前清扫保洁面积,中标人应配备足够人员全职负责本项目工作,人员数量可根据清扫保洁面积增减或机械化作业率增减,但必须经与镇环卫主管部门协商同意后作出调整,人员调整工作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2、中标人用工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中标人应确保用工安全,做好安全防护措施,避免事故发生。中标人人员作业过程中发生任何意外及事故,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3、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有关人员职责、名单及合法有效的身份证、资质证、上岗证等证件,并于进场一星期内将上述人员证件送主管部门备案。如中标人需更换人员,必须一星期内将人员情况书面报送采购人备案,采购人可据此对中标人人员进行查岗。
4、中标人须按法律法规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按劳动法规按时支付员工工资和有关福利待遇;中标人要购买雇主责任险,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为环卫工人、外勤人员增加投保意外保险。
5、清扫保洁人员应穿着统一的行业工作服和佩带反光安全标志,保持衣冠整齐,且佩戴工号牌,有明显所属单位标志、工号和投诉电话。保洁时间内保洁人员不得坐岗、离岗,项目范围不得出现无人清扫保洁等真空情形。
附件1
2019至2022年高埗镇南面绿化养护管理明细表
序号 | 路段 | 标段 | 类型 | 面积/平方米 |
1 | 高龙路 | 2 | 绿化 | 29967.40 |
2 | 颐龙路 | 2 | 绿化 | 22692.59 |
3 | 创兴路南 | 2 | 绿化 | 9851.49 |
4 | 振兴南路 | 2 | 绿化 | 1461.45 |
5 | 高富街(包括一至五横路) | 2 | 绿化 | 2982.05 |
6 | 高埗大道南 | 2 | 绿化 | 29778.85 |
7 | 江城路 | 2 | 绿化 | 1390.96 |
8 | 绿化路 | 2 | 绿化 | 1571.08 |
9 | 外经工业园 | 2 | 绿化 | 3976.26 |
10 | 莞潢中路 | 2 | 绿化 | 4390.00 |
11 | 莞潢南路 | 2 | 绿化 | 27603.59 |
12 | 育才路 | 2 | 绿化 | 1345.93 |
13 | 四水厂路 | 2 | 绿化 | 2825.42 |
14 | 文化广场绿化 | 2 | 绿化 | 21617.51 |
15 | 文化广场环卫 | 2 | 环卫 | 18785.60 |
16 | 江滨公园绿化 | 2 | 绿化 | 16912.43 |
17 | 江滨公园环卫 | 2 | 环卫 | 43485.10 |
18 | 高埗大桥(旧址)公园绿化 | 2 | 绿化 | 6493.17 |
19 | 高埗大桥(旧址)公园环卫 | 2 | 环卫 | 3868.42 |
20 | “一环”上江城段绿化 | 2 | 绿化 | 12175.43 |
21 | “一环”上江城段环卫 | 2 | 环卫 | 5077.22 |
22 | 南面大堤 | 2 | 绿化 | 5464.42 |
23 | 南面大堤草皮 | 2 | 草皮 | 48994.48 |
合计 | 322710.85 |
附件2
东莞市高埗镇园林绿化养护现场考核评分标准
考核时间: 年 月 日
绿地名称 | 绿化养护现场考核 | 扣分办法 | 应 得 分 | 检查扣分 | 实 得 分 | ||
总分(100分) | 项目 | 评价依据及检查方法 | |||||
7分 | 日常制度 | 随机抽查养护工人人数,确保100%按时在岗;具体工人上班时间详见附件; | 迟到、早退、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每人次扣2分,扣完为止; | 4 | |||
穿统一工作服,不能出现如草帽乌黑、穿拖鞋、上下服装不统一等着装不整齐者; | 不穿工作服、着装不整者,每人次扣0.5分,扣完为止; | 1 | |||||
绿化专业公司现场负责人要向甲方相关部门请假后才能离岗。 | 擅自离岗者,每人次扣2分。 | 2 | |||||
15分 | 绿地清洁卫生 | 每天上午6:30时完成绿地清洁工作,做好保洁(日常保洁时段为6:30—21:30,重要情况保洁时间另行安排),抽查草地每100平方米、分车道绿化带每100米长度范围内有纸屑、胶袋、石块、杂物等(规格3cm*3cm),要求≤4单位; | 超过每单位扣1.5分,扣完为止; | 6 | |||
未发现垃圾连片(面积≥6cm*6cm)的地方(特别是花生壳、瓜子壳、白色垃圾等); | 发现一处扣1.5分,扣完为止; | 3 | |||||
在绿地区内未发现焚烧杂物; | 绿地发生焚烧杂物的,每处扣2分; | 2 | |||||
绿化修剪后的枯枝干叶等,要在修剪当天及时清理运走;落叶要及时清扫保洁(绿地内水体水面上的枯枝烂叶、生活垃圾及其它漂浮物要及时清理)。 | 未能及时运走和清扫保洁的以10平方米为单位,每单位扣2分,扣完为止。 | 4 | |||||
14分 | 草地/地被养护 | 每随机抽查20平方米绿化草地/地被,每平方米要求杂草≤10株 | 每超过1株扣1分,扣完为止; | 6 | |||
草坪/地被按时按要求修剪,分绿化带草皮及小灌木类的生长不超过路牙并及时修剪; | 未达到要求的,每10平方米扣2.5分,扣完为止; | 5 | |||||
草地/地被内无坑洼或积水及黄土裸露和“老鼠路”现象。 | 未达到要求的,每10平方米扣2分,扣完为止。 | 3 | |||||
8分 | 乔木灌木修剪造型 | 乔木因枝条过密、过低、有枯枝要及时修剪(行道树要统一修剪效果),修剪留桩长度不超过2cm; | 超过2cm的,每株扣2分,扣完为止; | 4 | |||
灌木或绿篱能及时修剪不影响景观。 | 因修剪不当或不修剪,影响美观的,每株或每平方米扣2分扣完为止。 | 4 | |||||
20分 | 水肥管理 | 在干旱季节,苗木草地应淋足水,每天要淋水两次以上; | 有明显缺水现象的绿地(含乔灌木),每10平方米扣3分,扣完为止; | 6 | |||
洒水车淋水要求文明淋水、安全淋水; | 洒水车淋水受市民投诉或造成安全事故的,每次扣2分; | 2 | |||||
淋水期间,已达到浇灌目的,要关好水龙头,喷淋系统损坏要及时修理,不浪费水资源; | 有浪费水资源现象的发现一次扣1分; | 2 | |||||
施肥后要及时覆土,草地施肥后要及时淋水,不能让肥料裸露; | 肥料裸露或不及时淋水的发现一次扣1分; | 1 | |||||
施肥的费用要占管养总费用10%以上,施肥要甲方现场签证认可; | 不按要求施肥的,发现有偷工减料现象的,每次扣6分; | 6 | |||||
施肥要按标准操作并结合松土除草,不能造成苗木草地成片枯黄或死亡。 | 发生肥害的绿地(含乔灌木),每10平方米扣1.5分,扣完为止。 | 3 | |||||
10分 | 病虫害防治 | 要做好病虫害防治工作,防止草坪、地被、花坛、乔木、灌木受害; | 有明显虫害现象,每株或每平方米扣2分,扣完为止; | 6 | |||
要严格按农药使用说明施用农药,防止出现药害,并禁止使用违禁农药。 | 发生药害或使用违禁品,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 | 4 | |||||
8分 | 补苗 | 受损害植被要及时补植; | 未及时补植的,每处扣2分,扣完为止; | 4 | |||
死树及死树桩要及时清理; | 未及时清理的,每株扣1分,扣完为止; | 2 | |||||
因管理不善或者造成乔灌木衰亡的,由管养公司负责补植或更新。 | 未补植或更新的,每株或每平方米扣1分,扣完为止。 | 2 | |||||
9分 | 绿化设施 | 护树设施安装要得当或设施损坏要及时修复; | 发现不当或未及时修复,每株扣2分,扣完为止; | 4 | |||
护树带要及时松绑或要绑稳避免造成树木损伤; | 造成损伤的,每株扣1分,扣完为止; | 2 | |||||
台风过后要及时进行扶树、护树,修补残缺,清除断枝、落叶、垃圾,使绿化景观得到最大限度恢复。 | 未及时抢修,恢复绿化的,每次扣3分。 | 3 | |||||
9分 | 其它要求 | 工作落实,没被市民投诉或上级部门批评或被媒体曝光的; | 被市民投诉、上级部门批评、媒体曝光的,情况属实,扣8分,造成恶劣影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 8 | |||
全民植树活动或突击性的植物绿化任务,能按时、按标准、按要求完成所分配的工作。 | 未按时、按要求完成的,每次扣1分。 | 1 | |||||
考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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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实得分: |
甲方检查人员签名:
注:不满足招标文件中“★”条款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东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西路81号国际商会大厦706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梁锡恩 0769-21682660-807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9年10月14日
中标日期:2019年11月05日
总中标金额:614.098338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序号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1 | 东莞市万泽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东莞市大朗镇长塘社区美景大道新世纪长盛广场A区52、53、56号铺 | 614.098338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5.213443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中标服务费根据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及相关规定向中标单位收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依据;中标服务费最低收费标准为伍仟元整。
评审专家名单:
胡天明、彭金龙、林洁、叶文峰、黎耀球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1、项目内容:2019-2022年高埗镇南面绿化养护采购一项,预算:人民币陆佰壹拾肆万肆仟玖佰贰拾壹元捌角玖分(¥6,144,921.89)。
2、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
六、其它补充事宜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需填):
经评审,评审委员会一致推荐东莞市万泽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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