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龙县人民医院绿化养护、安保及车辆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lylzbcg20191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大理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云龙县人民医院的委托,对该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 | 采购内容 | 服务地点 | 备注 |
云龙县人民医院绿化养护、安保及车辆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 (1)根据医院绿化、美化要求进行日常管理养护工作。室外包括:浇水、施肥、植保、形状修剪、中耕除草、增植补植、土壤改良、支撑保护、防风防冻、洗尘防尘、排水防涝、草坪及树木下树叶清扫、垃圾清理等;室内包括:原有植物的管理、维护;新增盆栽、盆景由中标方提供(属中标方财产,数量由甲方确定),合同到期后中标方可以撤回。 2、负责所管护范围的绿化用水设施,PVC水管网及水泵抽水系统的管护更换维修; 3、及时制止他人的损坏行为,保持绿化区内的整洁; 4、草坪护栏的维修维护; 5、苗木增植补植及绿化地块整改、土壤改良; 6、配合医院各种活动中需要增设盆花、盆景等服务,医院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 云龙县人民医院 | 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及服务需求” |
保安人员负责医院保安服务工作,满足保卫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反恐应急处置,门岗、消控室、消防应急通道管理、重点科室值守、巡逻、消防设施检查、医患争议或纠纷应急处置等各种服务,积极配合医院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车辆管理员负责做好医院车辆收费和疏导(包括电动车)、门禁系统的维护、管理。 | 云龙县人民医院 |
2、采购预算价:管理服务费111.60万元(大写:壹佰壹拾壹万陆仟元整)。其中:绿化养护服务:21.12万元/年(三年合计:63.36万元),安保及车辆管理服务:16.08万元/年(三年合计:48.24万元)。
3、服务期限:3年;
4、服务地点:云龙县人民医院。
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为一个标包。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本次采购相应的经营范围,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请提供:2018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纳税及社会保险缴费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投标人自行承诺);
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包提出投标申请。
三、投标须知:
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陆仟元整(¥16000.00元);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提交到保证金账户,其它形式的投标保证金不予接受。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转账凭证中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缴款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参与此次投标活动。
户 名:大理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云龙分公司
开户银行:云南云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帐 号:4800018839530012
银行行号:402751999980
财务电话:0872-5520764
四、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5.1请投标人于 2019年11月22日至2019年11月2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至大理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云龙分公司(云龙县诺邓镇沿江路30号)进行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00元,售后不退。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并在汇款附言中注明该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4小时内予以寄送。
5.4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红章供审验以证明其报名: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2)投标人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
(4)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投标单位行贿犯罪记录截图;
注:以上所需资料真实性由报名供应商自行负责。以上证件及证明材料必须在有效期内,须年检的证件年检章应清晰可辨。
中标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提交以上资质证书原件进行网上查验;不能提供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5.5未按规定时间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六、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19年12月11日9 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云龙县人民医院五楼会议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大理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同时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云龙县人民医院
联系地址:云龙县诺邓镇
联 系 人:杨渊 许凯
电 话:13708649990,13887265029
招标代理机构:大理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云龙县沿江路30号
联 系 人:杨爱芳
电 话:0872—55207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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