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政府网11月11日讯 近日,由云南省通海县林业和草原局牵头,联合县检察院、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四街镇等部门抽调技术人员组成检查验收小组,对通海县违法占用林地生态修复植被造林进行了检查验收。
此次验收项目为四街镇小友石料厂堆料违法占用林地生态修复植被造林26.47亩。小友石料厂堆料违法占用林地破坏流域生态案件是由通海县检察院提取公益诉讼,通海县人民法院判决生态修复费用,指定通海县林业和草原局生态修复植被造林。通海县林业和草原局请玉溪市营林规划队组织人员对小友石料厂堆料违法占用地植被修复工程进行实地调查和规划,参照司法鉴定意见书,编制生态修复植被造林作业设计,报发改局审批。2020年7月,县林草局按照作业设计开展旱冬瓜、圆柏混交林造林工作,10月底由检查验收小组按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相关政策进行验收。
此次验收采取内业调查和外业调查相结合进行,通过实地核实方式开展验收工作。验收组认为,林草局在项目实施全过程中,切实加强了对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对项目资金实行专户储存,做到专款专用,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同时对项目实施情况给予了高度肯定,认为违法占用林地生态修复植被造林效果较好,将逐步修复森林植被,改善生态环境。(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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