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和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东莞市凤岗镇人民政府农林水务局的委托,于2019 年7月31 日就凤岗镇森林公园景观提升林相改造项目苗木购买及幼林抚育(441900-23-201906-2321302-0002)采用公开招标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900-23-201906-2321302-0002
二、采购项目名称:凤岗镇森林公园景观提升林相改造项目苗木购买及幼林抚育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8,133,200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中标供应商
1:中标供应商名称:东莞市顺成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赖景坚
地址:东莞市凤岗镇金凤凰工业区金顺路1号 (包A)
2:中标供应商名称:东莞市顺成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赖景坚
地址:东莞市凤岗镇金凤凰工业区金顺路1号 (包B)
六、报价明细
报价明细附件
七、评审日期:2019-7-31评审地点:东莞市南城区鸿禧中心B座413开评标室
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或单一来源采购小组):
负责人:江开国成员: 李加儿、 罗长意、罗间玲、杨旭威(采购人代表)
八、本项目代理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办公厅颁布的?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的规定(A包为货物类,B包为服务类)标准收取中标服务费。收费金额:包A: 71812元;包B:18604元
九、评审意见(非标采购方式或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经评审,评标委员会一致推荐东莞市顺成园林绿化有限公司为本项目包A第一中标候选人;东莞市顺成园林绿化有限公司为本项目包B第一中标候选人。
十、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十一、联系事项:(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胡小姐联系电话:0769-28681631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769-82081122(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和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禧中心B座413-3号联系人:许基彬联系电话:0769-28681631传真:0769-21663605邮编:523000(三)采购人:东莞市凤岗镇人民政府农林水务局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凤岗镇政通路1号联系人:廖文辉联系电话:0769-87756345传真:0769-87756345邮编:523000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附件: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竞争性磋商文件)
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和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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